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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五年一貫生身分入學碩士班者,其第六年(碩士第二年)之學雜費

2019-06-13 已結束

公告

108年6月行政會議通過:

自108學年起符合五年一貫生身分入學碩士班者,

其第六年(碩士第二年)之學雜費,

一律改按修習課程學分數加上碩士論文學分數收取學分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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